1. 園所若有申請102-1鑑定中班、小班、幼幼班及大班有巡迴輔導需求者,3/5起可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接收鑑定結果。
2. 園所在收到清冊之後,(1)請到鑑定安置資訊網→鑑定安置→申請登記→結果查詢,點選”清冊簽收”;(2)請上鑑定安置資訊網列印家長通知書(附有回條),通知家長鑑定結果,並收回家長簽名之回條,請園所妥善保管。
3. 部分未審議之跨教育階段(大班生升小ㄧ)個案,其鑑定安會議時程將於3/11中午12:30公告
3/21 跨教育階段
3/22 跨教育階段及語障需求
3/25.26暫緩入學
3/27 跨教育階段
4. 學前不分類集中式安置會議,出席學校及時程將於3/11中午12:30公告。